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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严惩黑恶势力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4-10  ‖  查看5164次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起底线索、聚力惩黑打“伞”,形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今天小孙选取了中纪委网站通报的三个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直观了解那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行为。


1.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家园原党委委员、城武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陈清建收受涉恶人员贿赂并帮助其承揽工程案。


2016年6月,陈清建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承揽了平场和挖方工程。2018年1月,吴某为感谢陈清建的帮助,送给陈清建人民币20万元。同年4月,为推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陈清建与吴某商量,由吴某安排人员对多次反映其不法行为的居民实施恐吓。陈清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温江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经温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6月,温江区纪委给予陈清建开除党籍处分。永宁镇党委免去陈清建芙蓉家园党委委员、城武社区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2.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原侦查员闫晓亮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7年5月,闫晓亮利用工作便利,在调查刘立军、张洪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接受刘立军请托,请求负责侦查此案的时任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给予刘立军关照,导致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以未能查出刘立军等人涉黑犯罪为由作出结案处理。2018年1月,闫晓亮明知刘立军、张洪涛涉嫌犯罪,系网上追逃人员,且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后,仍帮助刘立军、张洪涛之间取得联系。2019年1月,闫晓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原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保振等充当马立辉涉黑团伙“保护伞”案。


2006年以来,以马立辉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以暴力拆迁、垄断砂石料为主要经济来源,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并致人死亡。时任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保振,桃城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国栋、指导员王洪杰、民警孙换伦分别收受马立辉财物,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为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致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李保振、杨国栋、王洪杰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孙换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以上3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丧失党性原则,与黑恶势力相互勾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小孙提醒,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觉划清与黑恶势力的界线,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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