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严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南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欢迎社会各界向区纪委监委反映情况。
举报受理范围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3、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
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南浔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313009
来访地址:南浔区行政中心纪检监察来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572)12388
网络举报:
http://zhejiang.12388.gov.cn/huzhou/nanxun/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如实举报,区纪委监委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视情况予以奖励,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