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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您的“廉政红包”已到账,请注意查收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1-26  ‖  查看4787次  ‖  

  恰逢春节佳节将至,“红包”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已经成为了逢年过节的习俗。送“红包”的手段也翻起了新花样:从早些年拎着大包小包登门拜访,到后来用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再到现在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可谓五花八门。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之所以成为“送礼神器”,一方面在于其隐蔽性,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依托网络、移动终端进行交易,送礼者和收礼人不用见面接头,动动手指就能完成,不显山不露水。另一方面,电子红包面额往往相对较小,以微信红包为例,一天单个红包最多200元,全天累计红包上限8000元,这种小面额红包往往打着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名义,更容易让我们党员干部放松戒备。一两个电子红包看似不起眼,积少成多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一些干部难免在“温水煮青蛙”中越陷越深,“积小贪、成大腐”。


  所以小孙特地赶在春节佳节之前,给大家准备了一个“廉政红包”,虽不是真金白银,但却是比真金白银还珍贵的关怀之情,还请大家及时查收!


  【小孙提醒】


  电子红包不需要知道对方家庭住址,百八十都能拿出手,在无形中降低了送礼“门槛”,导致更多人加入其中,形成对行贿的“集体无意识”。实践表明,很多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轨迹,起点往往就是“微腐败”。此外,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年关”就是“廉关”,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哪怕松懈一丝一毫,也是危险的倒退。这个“廉政红包”是一种关怀,更是一种警醒,拒绝“红包腐败”,守住为政底线,把自律坚持到底,这才是营造清廉氛围的最好承诺。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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