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点监督助推清廉执行
10月19日刚上班,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倪笑彬第一件事便是打开电脑,登记汇总前一天电话回访当事人的执行案件。这是区法院打造“纪检+执行”联动模式后,该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常态之一。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执行行为是否坚守底线、不踩红线,做到清廉执行,是衡量能否打赢这场硬仗的关键。为此,该纪检监察组与区法院执行局联动工作,打造“纪检+执行”模式,由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在区法院执行局驻点监督,发挥监督对执行工作的促进作用,不断规范和改善执行行为。
“前期纪检监察组指导执行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摸,编制一本《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指引》,详细剖析梳理出了廉政风险,对照着做每一个步骤,执行工作就更加文明规范。”区法院执行法官陆文超说,通过规范指引,让执行全程在阳光下运行。目前,该院没有一起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的案子。
据了解,该纪检监察组还督促执行局梳理了全市两级法院关于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执行案件标准、执行工作指导等内容的规章制度46项,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法院执行工作“十条红线”》等廉政制度10余项,为区法院清廉执行提供了一套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监督案件是促进执行行为规范的推动器,也是“纪检+执行”联动模式的重心和桥梁。今年以来,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重视案后监督,开展执行案件廉政回访100余人次,了解执行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违纪违法行为。此外,纪检监察组还与区法院执行局共同开展执行案件巡查和重点核心案卷评查,重点围绕终本、超时限、涉信访和执行异议案件四类重点执行案件进行“挑刺”“找茬”。
自从打造“纪检+执行”模式以来,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加强,执行效率明显提升。1至9月,该院平均执行天数、执行标的到位率和实际执行率等执行指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记者:车海芬 通讯员:洪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