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
日前,南浔区启动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产,以及以象征性付款、以劣换优、收取介绍费、操作摇号等其他形式违规取得房产利益等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包括区管领导干部,十八大以来担任过区管领导干部的人员(包括退休、退职等人员)。纪检监察系统的治理对象为全体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治理范围涵盖领导干部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违规进行的房产(含住宅、商业性用房、工业用房、酒店式公寓、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交易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自查报告,要求本人如实自查填报,由责任部门汇总上报后归档备查。核查处理,区纪委监委及时排查问题线索,对有反映的必查、交易频繁的必查、房产多的必查,认真核实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房产交易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总结规范,将整改与规范工作贯穿整个过程,对照上级防止领导干部房产交易违纪违法行为的制度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督促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抓好整改完善,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为此,专门成立了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发改经信委、区住建局等参与的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专项治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