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村干部负面清单为履职明底线
2018年3月12日 A05:A05-党建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作者:陆晓芬 陈栋
“这个制度好,划定了村干部的履职行为界限,村干部知道哪些事儿要谨慎,哪些事儿不能做,给村干部加了紧箍咒,健全规范了对村干部的管理。”拿到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后,南浔区南浔镇息塘村村干部徐华说。
为抓好村干部队伍管理,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推动村干部规范履职、干净做事,努力构建一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该区制定实施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
在参与“急难险重”任务中,袖手旁观或临阵退缩,不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接收外来垃圾倾倒或者私自将垃圾外运,影响村居环境的;本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聘用工作人员的……负面清单精细标定出村干部在政治纪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不能为、不可为的30条行为红线。
从严问责出真招,强化执纪见成效。为让制度落到实处、把规矩挺在前面,我区对履职不力的干部从严查处。据悉,对发现村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由镇(开发区)党委、政府停止该村干部职务,并且停发财政所发的一切经济待遇。镇(开发区)党委、政府成立调查组,对触及负面清单的村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广泛征求村“两委”班子、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镇(开发区)党委、政府决议,调查核实工作要在3个月内完成。根据调查情况,集体讨论作出处置决定。最后,处理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村“两委”会议或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上宣布。对责令其辞职,免职、撤职或依法罢免、停止工作的,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村干部“不能任性”的行为,划出“红线”和“雷区”,为“村级微权力”上一道实打实的“枷锁”。